交通事故鉴定费诉讼费由谁承担-温州交通事故纠纷律师王伦峰
Website Home
一、交通事故的鉴定费和诉讼费由谁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是属于受害人因事故遭受的损失,应当由事故赔偿义务人承担!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
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
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交通事故鉴定费是不是保险公司出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检验、鉴定的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三、交通事故中的鉴定费由谁承担(一)《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二)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
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
(三)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
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
所以,交通事故中的鉴定费由被告承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在实务中是不会判决鉴定费与诉讼费由保险公司承担,也有个别案例判决由保险公司承担,因此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交通事故诉讼费鉴定费由谁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是属于受害人因事故遭受的损失,应当由事故赔偿义务人承担。
二、交通事故的法医学鉴定项目(一)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二)伤残程度鉴定: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三)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四)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五)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六)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七)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八)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九)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三、交通事故鉴定费多少钱交通事故鉴定费用包括交警处理阶段车辆检测鉴定、伤者伤情鉴定;
法院审理阶段的伤者伤残鉴定、车辆损失鉴定等等;

根据不同鉴定机构,具体收费不同。
一般人身损害,发生骨折以上鉴定费全套下来2000-3000元左右;

车辆方面鉴定3000-5000元左右对于车辆检测鉴定、伤者伤情鉴定。
法院审理阶段的伤者伤残鉴定、车辆鉴定等等?
鉴定费双方按事故责任分担。

诉讼费原告垫付,最后按照赔偿额双方分摊。
详细可通过法律咨询贴吧?
看看律师的意见!
交通事故鉴定费和诉讼费还谁承担对于鉴定费用及诉讼费应由谁承担的问题,因交通事故案件涉及的法律繁多,难免导致审理结果出现差异,在实务中通常不判决鉴定费与诉讼费由保险公司承担,也有个别案例判决由保险公司承担;

对于鉴定费与诉讼费承担问题,保险公司通常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这一条往往成为在案件中保险公司不予承担诉讼费和鉴定费的抗辩依据,但是保险公司的抗辩能否成立有待商榷。
《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鉴定费作为查明事实的必要费用,属于“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国务院颁发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是属于受害人因事故遭受的损失,应当由事故赔偿义务人承担!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交通事故诉讼属于民事案件,一般起诉费用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当然,原被告双方也可以协商约定各自承担诉讼费的份额?

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对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还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承担。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1、交通事故诉讼费由谁出2、交通事故中诉讼费该谁出交通事故诉讼费由谁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埋单!

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或第三人,在诉前有拒绝理赔或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
祝维权成功!
实践中,法医鉴定部门按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法医鉴定费,该费用由当事人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承担!
交通事故鉴定费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引用法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